交通事故中71歲老人主張誤工費,法院:支持!
2023-12-08 16:02:0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馬志軍 | 作者:陳爭光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爭光)年滿71周歲的老人因交通事故受傷,除了醫(yī)療費外,其產(chǎn)生的誤工費能獲得賠償嗎?
2023年1月18日,原告老李駕駛電動車外出購物,與被告吳某駕駛的小車相撞,造成兩車受損,老李受傷的交通事故。經(jīng)平江縣交警部門認定,被告司機吳某系主責,原告老李系次責。事故發(fā)生后,老李住院治療12000多元,因雙方無法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,老李起訴至平江縣人民法院。保險公司庭審中一個主要答辯意見就是老李已經(jīng)超過退休年齡,所以不予賠償。
平江縣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: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二十條規(guī)定,誤工費根據(jù)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??梢?影響誤工費的主要因素是誤工時間、收入狀況,只要受害人遭受損害之前有勞動能力并從事有償勞動,因遭受損害而誤工并減少了收入,就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誤工費。本案中,雖然老李在事故發(fā)生時已年滿71周歲,但其提交了相關證據(jù)證明其在事故發(fā)生前在平江縣介山廟從事廟務工作,確有務工收入。
最終,平江縣人民法院判定保險公司賠償老李4個月的誤工費6400元。接到法院判決書后,保險公司已經(jīng)履行理賠義務。
法官說法:本案中,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李在廟管會從事廟務工作,通過自己的勞動每月領取務工報酬,一場車禍給他造成了肉體上的疼痛,也帶來了精神上的打擊。所以,本院的判決支持誤工費兼顧情理法,不僅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收入,也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。更是以實際行動關愛老年人、保護勞動者,向全社會傳播勞動觀念和勞動精神,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責編:馬志軍
一審:許新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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